學校各部門:
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有關通知精神,結合我校實際情況,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,現就我校2019年清明節放假事項安排如下:
一、放假時間。4月5日-7日,共3天。其中4月5日(星期五)清明節為放假日;4月8日(星期一)全校師生正常上班、上課。
二、有關要求。放假前,各部門要加強師生安全教育,確保師生順利離校和安全返校。節假日期間,要加強安全防范措施,值班人員應到崗到位,切實做好校園防火防盜、安全保衛及其他事故的預防工作。如遇突發事件,要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。
綜合辦公室
2019年3月18日